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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有正规的配资平台吗 甬矽电子: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1 21:32    点击次数:156
证券代码:688362证券简称:甬矽电子公告编号:2025-050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提示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甬矽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6,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甬矽转债”,代码“118057...

现在还有正规的配资平台吗 甬矽电子: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0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甬矽 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16,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债”或“甬矽转债”,代码“118057”)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042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 荐人(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 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甬矽 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摘 要》”)已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T-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 228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年修订)》(上证发〔2025〕4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指南第 2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上证函〔2021〕32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 4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备案(2025 年 3 月修订)》(上证发〔2025〕42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 弃购处理等环节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事项如下: 为 116.50 万手(1,165.00 万张),按面值发行。    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 配售证券,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 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T 日), 所有原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726362”。 比例为 0.002879 手/股。截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25 日(T- 化。请原股东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仔细核对其证券账户内“甬矽配债”的可配 余额,作好相应资金安排。 股后,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本总额为 404,614,921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 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116.50 万手。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 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 方式进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甬矽电子的股份数量按 每股配售 2.879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 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2879 手 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原股东优先 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发行人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甬矽配 债”,配售代码为“726362”。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 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关事项的通知(2025 年 3 月修订)》(上证发〔2025〕42 号)的相关要求。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甬矽发 债”,申购代码为“718362”。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 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000 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 则该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 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甬矽转债申购 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甬矽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 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 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 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参 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 2025 年 7 月 1 日 前(含 T+3 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足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 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的 70%时,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16,5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包销基数为 116,500.00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 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 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34,95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 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 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 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 机重启发行。 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原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上市首日即可交易。投资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 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书必备条款》。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起,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 债申购、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未签署 《风险揭示书》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其申购或者买入委托,已持有相关可转 债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者卖出。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可转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申购、交易该发行人发行的可转债,不适 用前述要求。 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 和《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一)发行对象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二)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25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2879 手可转债。原 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 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 手的部分 (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 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 效申购量获配甬矽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 该笔认购无效。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甬矽配债”的可配余额。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409,625,93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 5,011,009 股 后,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本总额为 404,614,921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 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116.50 万手。   (三)优先认购方式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5 日(T-1 日)。   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2025 年 6 月 26 日(T 日)在上交所交易系 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进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配售 权。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所有原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T 日)9:30-11:30,13:00-15:00。配售简称为“甬矽配债”,配售代码 为“726362”。每个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 1 手(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 效申购量获配甬矽转债,请原股东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甬矽配债”的可配余 额。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   原股东持有的“甬矽电子”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 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依照上交所相关业 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1)原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甬矽配债”的可配 余额。   (2)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 认购。   (3)原股东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 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 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 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4)原股东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 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5)原股东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四)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 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 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一)发行对象   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 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 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 年   (二)发行数量   本次甬矽转债的发行总额为 116,50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甬矽转债向发行 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 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申购时间 日继续进行。   (五)申购方式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 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 不得撤单。   (六)申购办法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出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证券账户 申购上限为 1,000 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 效。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 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 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 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 年 3 月修订)》(上证发 〔2025〕42 号)的相关要求。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 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 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 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 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为准。   (七)申购程序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卡,尚 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 2025 年 6 月 26 日(T 日) (含该日)前办妥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 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 券交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各 项内容无误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 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八)配售原则 定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以下原则配售可转债: 申购量配售; 下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按摇号抽签结果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 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 手可转债。   中签率=(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总量时,按投资者摇号中签结果确定配 售数量。 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并将配号 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应于 T 日向投资者发布配号结果。 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上中签率。 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上交所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 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2025 年 6 月 30 日(T+2 日)将在 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认购甬矽转债的数量。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 手(10 张,1,000 元)可转债。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不足部分视为放 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 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十一)放弃认购可转债的处理方式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 人(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放弃 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存托凭 证的次数合并计算。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 个证券账户的,其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 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 其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 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 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 详见 2025 年 7 月 2 日(T+4 日)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 量合计不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 止发行原因,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 (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 金额为 34,95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 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 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 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滨海大道 60 号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74-58121888-678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团队   电话:010-56800332                            发行人: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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